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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稚園時,跟媽媽說要當畫畫老師,長大要蓋個小叮噹造型的房屋。
國小時認定自己會賺大錢,怎麼賺?大概跟畫圖有關吧!
國中畢業時曾誇下豪語,要在25以前成為全台灣最有名的漫畫家,
高二時,和廣設科的老師爭吵,堅持不要為了糊口而選擇商業設計,放棄崇高的藝術創作。
高職畢業的第一份兼差,就在報社畫漫畫,幾乎確定這一生要與畫筆為伍。
專科時,碰到了攝影機,原來把圖畫串成一段影片,是很有成就感的事。
退伍後的第一份工作,是在網路電視台擔任攝影助理,攝影機是唯一,忘了何謂畫筆。

時間一點一滴的走,看到了媒體生態,製作公司很有趣、
電視台很有趣、經紀公司很有趣、音樂圈很有趣、
廣告學很有趣、業務員很有趣、公關企畫很有趣、金融風暴很有趣、
創業很有趣、想點子很有趣、挫敗很有趣...。

似乎,找不到需要為兒時理想背書的理由,講白一點,
國小有美勞課,卻沒有青年創業班或行銷學。
這世界很有趣,有趣到一想到這個世界的趣味點,
我就辭窮到不知要怎麼跟你形容它極富饒的趣味性。
我對小時候的自己食言了,但那又如何?
在那乖乖一包五元時代的你,哪知道我今天在幫你下個正確的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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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inhs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